一杯白开水

用户ID:NDNND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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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ject:有关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事项
XXX总经理,XXX总经理助理,
2006年9月28日大约下午14:30,XXX总经理代表XXX有限公司向我宣布经股东商议后对员工我(XXX)的解聘,并宣布说我的工资结算到2006年9月30日止,经与我协商我也表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但是据以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款,公司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当事人的经济补偿金:
(一)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条六、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并给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经济补偿金;
(二)根据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》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,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,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,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。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。
(三)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》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、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,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:(一)由用人单位提出,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现在是法制社会,我希望公司能够从法律出发,公平、公正、完美地解决提出与劳动者解决劳动关系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。
附件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http://www.law-lib.com/law/law_view.asp?id=255
附件二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》http://www.chinalabor.cc/Article/flfg/ldxzgz/200508/2396.html
附件三《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》http://www.chinalabor.cc/Article/flfg/szfggz/200506/1755.html
员工:XXX(身份证号码:XXXXXXXXXXXXXXX)
2006年9月29日
~~~一杯白开水,有几种味道?~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