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an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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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电子商务、网络、电视直销等名词逐渐进入我们的生活,一种新的付款方式也应运而生。那就是货到付款,由物流商代收(简称为“代收货款”)。 从十几元的图书影碟到上万元的电脑,对收货人来讲货到付款已成为缺乏信用体系时最便捷的支付方式。事实上,在缺乏信用体系的中国,这种付款方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,因为它存在着较大的风险。
五月底,两家货运公司卷款消失使河南科技市场产生了很大动荡。郑州吉通货运公司 “人间蒸发”,穗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人去楼空,其所携带的代收货款皆不低于200万元。6月初,兰州东部市场的兰州市鑫达托运部发货点人去楼空,拖欠近百名商户数百万元的货款自然一起消失。这类事件其实并不鲜见,去年一年内,仅在河南科技市场内就发生了5起,最高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。
事实上,对于中小物流企业来讲,代收货款这一业务也并非本来就有兴趣的。代收货款业务并不包含在国家规定的物流公司20项服务内容中,但在激烈的竞争中,这已经渐渐成为一种招揽客户的附加手段,不过代收货款虽然能够增强竞争力,但一旦出现问题物流公司将可能负担全部民事责任。
对于货主来讲代收货款也不是最好的方式,毕竟回款的风险远远超过其他结算方式。据了解,某电视直销企业安排了3~4名专职财务人员,采用日结货款的方式和全国几十家物流企业结算运费。当问及其为何不选用大型物流提供商时,该企业的理由竟然是“小物流企业比较好控制、价格低,可以要求他们代收货款并用日结的方式降低风险”。但不知他们是否考虑过,如果与声誉好有实力的大型物流企业结成战略伙伴,回款风险会降低不少,如果企业的资金链不是很紧张,周结甚至是月结货款也仍然是一种安全的行为。而通过此种方式节约下的人工成本、物流成本,数额可能远远超过生产企业的想象了。
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,我们首先可以确定,尽管银行卡、网上支付等方式已经逐渐走入百姓的生活,但代收货款方式在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仍是首选,一段时间内还会一直持续下去;其次,中小型物流企业为了招揽客户而勉强使用代收货款的方式,尽管可以提升竞争力,但也可能会带来不小的风险;而对于大型物流企业来讲,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、《直销法》即将获批,需要货到付款的配送环节会越来越多,提前做好准备是很有必要的。
踏踏实实的去做每一件事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