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王德鲁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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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对自己说,花,有太浓太浓的女人味er,那不是适合我的浪漫。娇艳欲滴的鲜花,在我的印象中,似乎只应该送给皮肤白皙,娇小羸弱,文静柔美的可人儿,时而柳眉轻颦,时而嗲声嗔怒,惹人疼惜; 花可以慰之,可以映衬。若比“红楼”中人,可说,女人,若似“黛玉”,与花甚配;若似“宝钗”,花配之不及;若似“湘云”,则距花甚远。
我与花无缘,总是无缘。周围的友人,同性异性,似乎都认定了我绝非惜花之人,自然不屑于花气袭人那般的情调,倒是食客一名,对饕餮美味趋之若骛。于是逢年过节,即便是四处溢着浪漫的情人节,情谊之礼,爱慕之礼,也多是入口之物--巧克力、蛋糕、红酒,这是有些情调的;上好的开心果、幺果、松仁,这是熟知我味蕾喜好的;精选的培根一袋,鲜活的鲶鱼一条,冰冻的对虾一方,这是独具创意明显来我家蹭饭的;独独没有的,就是花。或许友人们知道,送花,怕是要落食客的埋怨。
不过是花,芬芳着,诱人,却不能持久芬芳;娇艳着,悦目,却不能持久娇艳;怒放着,华丽,却不能持久怒放。既不可长长久久的留着,又何必让那些美丽出现,然后睁睁的看着它逝去,无力挽留,空叹息。
有人说,做成干花吧。何苦呢,留着的是花的躯壳,却早已失去花的灵魂,而且,还需倒挂,更失了其原本的美态。婀娜女,若将其倒置,那是怎样的荒唐。
于是,固执着,远离花。本就没有那婷婷袅袅妩媚嫣然,高高的个子,还甚爱拖鞋,若是映上一簌花,岂不叫人生生的笑煞!并非女子不爱花,确道自知不配花。。。。。。
直到昨日,玫瑰的火红刺了双眼,才恍然,什么时候,已开始注意别人手中的花。 Annie dbb的老公送来庆生礼,suprise的浪漫,虽是涨红了双颊,却迎来了露着虎牙的笑脸。小两口对着傻笑,过往的赞叹,玫瑰越发耀眼。知了,知了,花易飘零,情却长留。心中有你的人送来花,花则非花,是爱人的心,是情人间的感动,那是砖缝间的彩色黏土,筑成感情的高墙,却还不忘让灰白变得斑斓。
所以说,我与花无缘,总是无缘。不懂花时却有花,哪堪不惜华;悟得惜华道无花,怎奈诀别话。
第一次收到花,是初中吧,放学的路上和同学一起骑车前行,忽听得后面阵阵口哨和虚声,转头,却只见一辆单车从身边快速掠过,骑单车的男生往车筐里丢了什么东西,然后飞一般的驶远。低头看,一只从花圃里折下的玫瑰,早已被蹂躏的不成样子。后面一片男孩子的哄笑,还夹杂着赢了输了谁请客的嬉闹。想必是在打赌,看谁敢将玫瑰送给前面不认识的女生。而前面的女生中,我倒霉的骑车在最外面,成了赌局中的靶子。被奚落的感觉,颇是委屈,于是紧蹬几下单车,将残败的玫瑰狠狠扔进垃圾箱。之后,再见到那群男生,便甩出一张明摆了满心愤恨的臭脸;再之后,扔花的男生会在放学的路上间或搭讪,接着成了很好的朋友,朦朦胧胧,却谈不上爱情;再再之后,起哄的男生们和我放学同行的女伴们也成了朋友,四男三女,回家的路上更加热闹,车少时,七个人会排成一字,在校园的林荫道上,旁若无人的放声大唱“我的爱情鸟它还没来到”。 年少的轻狂啊!多年以后的现在,我们仍是那么要好,聚会时提到当年的花,各个相互捶着肩膀放声大笑,然后就是感慨,四男三女,玫瑰一朵,配出了死党一群,却配不成姻缘半分,好生的可惜啊。
长大以后的花,都来自相处8年的前男友,花不多,送的次数也不多,却记忆犹新。
第一次收到他的花,那亦是我第一次收到系着爱情的玫瑰。从家里出来,骑上单车去上自习,隐隐听得后面好像有人喊我的名字,于是回头,却看见远处,他穿着拖鞋,穿着在家里才肯穿的大背心,手里举着一束玫瑰,在后面追赶。我停下,他气喘虚虚的说:“临走前,想给你送一次花。”(他高我两级,考入北京,我则才进入高二)看他那极不相称的穿戴,透着与花极不协调的傻气,我禁不住笑了。他也脸红:“我听见你出门,就赶紧追出来了。没来得及换衣服。再不送,我就要走了。”(他住在我楼下)。那束花,只有三朵玫瑰,却是分离前的一份承诺。我收了,一路犯愁该怎么办,扔是万万舍不得,可也不能就这么捧到教室里啊。于是将其塞进了书包。回家也不敢拿出来,毕竟,年级还小啊。就这样,第一束爱情的玫瑰在我的书包里塞了3天,直到它凋谢的实在不忍再看,不得不将其扔掉。
第二次,是大一的情人节,在宿舍刚和他通了电话,准备午休,有人敲门,说完了请进,就看到一束玫瑰配着满天星闪了进来。傻傻的他,远在北京,却也记得托济南的朋友给我订了那一大捧的玫瑰。那是那年的情人节,宿舍里唯一的花。我享受着别人的羡慕和赞美,却在心疼他花在玫瑰上的钱。谁不知道情人节的玫瑰贵的吓人,而那时的我们,节衣缩食,只想省点零用钱,多买点长途电话卡,每天可以多句问候,多点千里之外的甜蜜。也还记得,那天晚上,电话里在埋怨他“以后不要送花,尽花冤枉钱!这一束花可以买多少电话卡啊!你还不如送几张电话卡!”
第三次,大二,他来学校看我,也是第一次见同宿舍的姐妹。我迎出去,刚出宿舍楼,就看见远远的,一个傻傻的大男孩捧着一束玫瑰,乐呵呵的向这边走来。很崩溃的是,他的后面,居然跟着个双手拎着水果同样是乐呵呵的农村大婶。原来,他买了花,又想给我们这帮馋嘴的女孩子买点新鲜的水果。结果发现拿着花再拎上两大袋子水果实在不伦不类,于是给了那卖水果的大婶10块钱,让大婶帮忙把水果拎进校园。结果就出现了这样一前一后乐呵呵的两个人。大家看了这情景,都笑坏了。我尴尬极了,赶紧夺下他手中的花,打发那大婶回去。大婶边走边叨念“闺女真好命啊!”我则低声怨他,怎么尽干这样的傻事!
之后,再没有了花,因为彼此越发的熟悉了,似乎不必再用奢侈去维护感情。于是,灰白愈发灰白,斑斓却逐渐退去。
“闺女真好命啊!”可惜,我的命并不好。纠缠了8年,最终,我只能在这里摩挲着回忆里的甜蜜。虽是彼此无缘,也算和平的分手,可毕竟8年,由不得他牵出些许的心酸。
我们的分开,或许是上天弄人。许多的误会,许多的阴差阳错,许多的年轻气盛。当一切明了,却也已经无法挽回。这便是无缘,都平静的接受吧,彼此不是命中的星宿,过客匆匆,只留下终生的回忆,难割难舍。
所以,你读懂我的诗了吗?不懂花时却有花,哪堪不惜华;悟得惜华道无花,怎奈诀别话。诀别之后,我的生命中怕再也不会出现以那样憨厚可爱的方式送来的花了。回忆中的那些花,是那样美丽, 而我,则早已落得个不爱花的名,怕是再与花无缘了。
罢!罢!罢! 笑看他人手中花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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